自然資源部 《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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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近年來,各地扎實開展地籍調查(原權籍調查),加強成果應用,有力支撐了確權登記等工作,但也存在調查協(xié)同不夠、成果難以沿用共享等問題。為貫徹落實《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不動產登記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完善地籍調查工作機制,促進地籍數(shù)據(jù)共享應用,更好支撐確權登記、服務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現(xiàn)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新時代地籍工作的重要意義
地籍是土地的“戶籍”。(剩余297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