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跳廣場舞猝死,組織者要賠嗎?
湖北省武漢市的楊女士沒想到,自己在組織了一場廣場舞之后,竟然成了被告。
2022年1月的一天,楊女士在微信群中發(fā)布消息,組織群中部分人員參與第二天的舞龍表演排練。次日,張先生自發(fā)主動前往參加練習。中場休息時,張先生突然倒地陷入昏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死因為心源性猝死。
事發(fā)兩個月后,張先生家屬認為楊女士作為舞龍活動組織者對張先生的死亡負有責任,向武漢市硚口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楊女士支付賠償金等費用共計60余萬元。(剩余61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