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中內容與形式的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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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討論藝術作品的價值與其形式和內容的關系,為了使論述更加清晰結合了馬蒂斯以及皮埃爾·彭貢潘的作品來輔助說明:作品的價值不在于傳統(tǒng)美學家一再擁護的內容之中,也不在于與內容抽離的形式中,而是在由藝術家以真切的生存體驗為依托實現(xiàn)了“靈”化的具體形式之中。
【關鍵詞】內容;形式;抽離形式;“靈”化;具體形式
【中圖分類號】J0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6-8264(2022)15-0089-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2.15.028
開始討論藝術的價值之于“形式”還是“內容”之前需要了解何為藝術作品的形式?何為作品的內容?傳統(tǒng)美學的觀點認為:“作品的內容是它形式的含義,是作品中表現(xiàn)出來的具體的生動的情感的內涵,藝術作品的內容來源于藝術家對生活的認知和理解,藝術作品的內容是藝術家在意識中創(chuàng)造出來的,精神性的內涵,主要由題材和主題兩部分組成。(剩余496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