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案重構“教”與“學”的意義
學歷案包括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識和技能,以及獲得這些知識和技能的方法和途徑,是教師在教與學的基礎上為學生制定的。學習的本質是經(jīng)驗深度或廣度的不斷變化,即個人通過獨立的或社會的建構,在以往經(jīng)驗的基礎上形成新經(jīng)驗的過程。教師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學習者的思維過程,幫助學習者從“學習”到“掌握”。
一、有利于促進教師教學
教師備課時,要準備好教材、學生和教學方法,雖然教師在備課時研究了學生的情況,但他們在實際上課時并不知道學生是否真正掌握了知識,只有在課后批改作業(yè)和考試試卷時才會發(fā)現(xiàn),然后在課堂上補習知識。(剩余90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