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曲”訴衷腸:唐宋人的誡子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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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子書的歷史發(fā)展及文獻記載
在我國傳統(tǒng)文化里,十分重視道德倫理的教化。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居于權威地位,在尊卑有序的格局下,對于子女的訓誡、教化的行為,統(tǒng)稱為家訓。這種家訓,雖表現(xiàn)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核心是倫理道德上的各種規(guī)范與教導,父母期望子女能夠在日常社會生活中遵從這些訓誡。日本學者守屋美都雄考察了我國古代家訓的內容,將家誡、誡子書、遺言、遺令、與子書、與子侄書、遺疏、遺命、幼訓等內容都包含進“家訓”的概念里,認為“如果我們不是僅拘泥于‘家訓’兩字,并且也不要過于在乎是否采取了著述的形式,如果我們把在訓誡子孫這一目的下所說、所寫的一切內容都包含在‘家訓’概念中的話,那么家訓的源流就應該追溯到更早的時代,流傳至今的具有家訓意義的語言或讀物數(shù)量也就會稍稍增加一些”(守屋美都雄:《中國古代的家族與國家》,錢杭、楊曉芬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剩余733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