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帳號丨忘記密碼?
1.點擊網(wǎng)站首頁右上角的“充值”按鈕可以為您的帳號充值
2.可選擇不同檔位的充值金額,充值后按篇按本計費
3.充值成功后即可購買網(wǎng)站上的任意文章或雜志的電子版
4.購買后文章、雜志可在個人中心的訂閱/零買找到
5.登陸后可閱讀免費專區(qū)的精彩內容
摘要:以“排除意思、利用意思”來認定財產(chǎn)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是我國法學界多數(shù)學者所持的觀點,但難以讓人認同。通過對我國與德日刑法的相關學說進行梳理,結合“排除意思、利用意思”在我國引起了含義不清、同案不同判等問題,繼受自德日的認定標準并不能適應我國實際情況。具體辨析“利用意思”、“排除意思”的功能可知,“排除意思、利用意思”的內容虛化、意義缺失,進一步深化了以“排除意思、利用意思”的認定標準界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合理性存疑。(剩余12262字)
登錄龍源期刊網(wǎng)
購買文章
財產(chǎn)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認定標準的失語
文章價格:6.00元
當前余額:100.00
閱讀
您目前是文章會員,閱讀數(shù)共:0篇
剩余閱讀數(shù):0篇
閱讀有效期:0001-1-1 0:00:0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400-106-1235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