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形而下的“合法化”到形而上的“正當性”
—微型小說的敘述哲學(xué)
縱觀中國文學(xué)發(fā)展史,文體的興廢與社會語境息息相關(guān),其演變既要適應(yīng)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又要符合統(tǒng)治階級的需求。對于文體種類的分別,標準不一。三國時期,曹丕在《典論·論文》中將文體分成奏議、書論、銘誄、詩賦四科;兩晉時期,陸機的《文賦》則將文體分為詩、賦、碑、誄、銘、箴、頌、論、奏、說十類;南北朝時期,劉勰的《文心雕龍》提及的文體則多達三十五種;比《文心雕龍》稍晚成書的《昭明文選》,更是僅詩歌就分為二十三類。(剩余1134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