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促進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共建共享
打開文本圖片集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建設覆蓋城鄉(xiāng)的現(xiàn)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公共法律服務是政府公共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隨著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日益增長,對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也加快了公共法律服務的立法進程。
2024年5月31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條例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剩余196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