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中期的晉商股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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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明清時期,山西商人開始在中國的商業(yè)版圖中占據(jù)重要位置,影響力不斷擴大。其中,合伙制的發(fā)展與完善對于山西商人的崛起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作為合伙制在明清時期發(fā)展到更高階段的產(chǎn)物,晉商股俸制受到了學者的廣泛關注。以往研究中主要存在三點不足:其一是時間節(jié)點問題,以往研究大多承認股俸制“萌芽于明代,大興于清代”,但并未深入研究股俸制的具體成熟時間;其二是研究對象問題,對晉商股俸制的研究多集中于全國性大型山西票號,并未涉及地方性小型山西商號,對股俸制成熟、完善的細節(jié)缺乏論證;其三是研究材料問題,以往的研究對于一手史料尤其是契約文書的使用較少,難以貼近具體史實。(剩余9635字)